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

辅助岗位人员资格复审通知

 

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程序,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资格复审人员范围

(一)经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;

(二)报考城乡卫生管护中心大型车辆驾驶员a岗、b岗和森林草原消防大队厨师岗的考生

二、资格复审安排

(一)资格复审地点。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(石家庄市鹿泉区向阳北大街146号)。

(二)资格复审时间。2023年2月22日-23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3:30-17:00)。各岗位具体审核时间安排如下:

审核时间

审核岗位

审核窗口

 

2月22日上午

 

交通运输局日常工作辅助岗a、b,道路及绿化工程辅助岗

大厅9号窗口

文广体和旅游局、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岗位

大厅10号窗口

 

2月22日下午

 

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外业辅助岗

大厅9号窗口

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、市容监察中队、城镇管理服务中心、环境卫生管护中心、城乡卫生管护中心岗位

大厅10号窗口

2月23日全天

行政审批局岗位

大厅9号窗口

2月23日上午

森林草原消防大队岗位

大厅10号窗口

2月23日下午

司法局、融媒体中心岗位

大厅10号窗口

 

(三)资格复审要求。

1.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:

1)《报名表》。

2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3)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)。

4)按照鹿泉区常住地报考的,另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(其中一项即可):居住证;居住凭证;房屋权属证书、购房合同等;房屋租赁合同书各种缴费凭证等;配偶为鹿泉区户籍的,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

5)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大专及以上学历另需提供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),高中、中专学历另需提供学籍材料;

6)岗位要求资格证的,提供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;

7)其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材料。

2.提交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:报名表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,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
三、其他有关事项

(一)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,请全程佩戴口罩,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排队,依次审核。

(二)资格审核实行诚信承诺制度,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、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,取消其应聘资格;对伪造、假冒各种证件,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其应聘资格,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。

(三)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;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,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、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,自行承担责任;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,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,后果自负。 

(四)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现场的,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,代理人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《个人委托证明书》。

 

 

附件: 资格复审个人委托证明书

 

 

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2月20日